考试实施方案(201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4-03-22 00:57:30

为做好201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市教委现将《201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切实提高对体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2019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完成《上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出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方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

 (一)结构和分值

 2019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2.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二)内容与项目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2.日常考核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

 七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横箱分腿腾跃),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四、成绩评定和报送

 根据《课程标准》初中教学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的总体水平,我委制定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与要求。

 (一)成绩评定

 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和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之和组成,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二)成绩报送

 统一考试成绩由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生参加每一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应当场宣告,并由测试人员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统计成绩信息,经区教育局汇总,并由测试负责人和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一份留各区教育局,一份送区招考机构,由区招考机构按规定格式将成绩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招考机构,一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

 日常考核成绩中的《体育与健身》学科考核由学校负责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评定。这两项评定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三份送区教育局审核后,一份学校留存,一份送区招考机构,由区招考机构按规定格式将成绩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招考机构,一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

 成绩报送工作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由学校初审,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报区招考机构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在七、八、九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全程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及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在初中阶段部分学期体育与健身课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平均分计算,其它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其实际分数计算,如因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获准免考后其统一考试成绩按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计算。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缓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并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其日常体育考核实际分数及和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成绩按该项目统一考试满分的60%计算。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须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提出的申请事由组织医学专家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具体办法由区领导小组制订。上述材料请各区在统一考试前汇总,并在统一考试现场指定地点摆放以备市督导组查验。

 (四)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跨区报考学校的考生的体育考试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考核成绩。同时,上述毕业生须参加2019年的本市体育中考统一考试,计算其统一考试成绩,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本市体育中考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7.5分)计。

 跨区报考学校的应届初三学生,其日常考核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区予以评定。

 六、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统一考试

 各区应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游泳项目可组织考生分批前往指定的游泳池进行集中测试。

 统一考试的时间必须在2019年4月进行,并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选定,并上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游泳项目可另定)。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并安排在当天考生的最后测试项目进行。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自行安排。

 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保护,确保考生安全。

 (二)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市教委教研室规定的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学年结束前,将评定结果及时输入上海市中学体育与健身学业评价数据库,上报区教育局,不得更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9-10月份进行,各区可组织集中测试,也可以各校为测试点,统一配备测试器材,由区教育局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方法与细则负责组织测试,学校予以配合,并在当天将测试数据输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软件并上报区教育局。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体质监测机制。

 4.《体育与健身》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85分—100分得2分75分—84分得1.5分

 60分—74分得1分59分以下得0.5分

 (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5.初中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优秀得3分良好得2.5分

 及格得2分不及格得1分

 (三)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四)严格体育考试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组织督导队伍对各区统一考试进行全程督考。

 体育考试经费由区教育局及学校予以安排。

 1.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2.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日常考核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3.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2022年广西钦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的通知

#中考# 导语 从武汉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湖北武汉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6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印发《2022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切实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二、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1.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深入实施高效课堂工程,优化教学方式,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作业设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市、区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教学的调研和指导,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学生科学备考的能力。

 2.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复习备考行为。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认真落实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要认真做好学业考试质量分析,正确评价教学实绩。

 3.做好命题工作,巩固提升“双减”成果。2022年将迎来“双减”政策实施后第一次中考,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对于引导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减负提质、巩固“双减”成果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加强命题工作,确保2022年中考命题质量,进一步巩固提高“双减”工作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面向全体,规范毕业考核行为。认真做好经批准的工读教育学校、农村初中学校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毕业生以及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毕业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为: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初中学校相同;学业考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市学业考试中的试卷,按照全市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区教育局组织考试并集中组织阅卷;其他科目由学校在2022年6月20日前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盲校、聋校、培智中心学校(班)及送教上门学生的毕业考核工作,经各校提出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以上各类学校中准备升入普通高级中学或者非注册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全部科目的学业考试。

 三、健全制度,注重效果

 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诚信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落实监管措施,保证学业考试工作组织严密规范。要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预防和杜绝各种腐 败现象,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果,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严格规范管理,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二、学业考试的性质和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坚持以下原则:

 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为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高级中等学校提供良好生源创造条件;

 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课程结构、内容、教与学方式进一步变革。

 三、学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语文、数学、外语实行闭卷考试,数学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外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查;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查,允许考生带初中各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

 地理、生物在初二年级结业,历史在初三年级结业,由市统一命题、各区统一组织毕业考查和阅卷。

 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组织全市统一考查(方案另发)。

 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等,一般应在学科教学结束时随堂进行。考核方式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采取纸笔测试、听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展示、才艺表演、撰写小论文等多种方式。

 2022年中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四、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外语满分120分;物理、化学(合卷)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40分;体育与健康30分,总分550分。以上科目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其他科目考查(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五、学业考试命题依据和要求

 1.依据课程标准命题。学业考试命题要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科学设置试卷难度。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学业考试要尽量控制试卷长度,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试题要简约、明了,题量适中,控制试题难易程度,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确保依标命题、教考衔接。不得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杜绝偏题、怪题。

 3.坚持命题、审题和评卷制度。强化试题政治性审查,切实加强各学科特别是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试题的政治性审查,确保试题正确政治方向。命题人员、审题人员、评卷人员分别从命题人员库、审题人员库、评卷人员库中随机抽取。加强命题人员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命题工作责任。严禁命题人员参与考试辅导材料编写和校外培训活动。

 4.规范学业考试管理。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及市教育条件建设管理处等承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完善条件保障,强化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业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确保阅卷质量和公平公正。

#中考# 导语 从钦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2年广西钦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我局制定《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联系人:黄立成,联系电话:2815565、19978000109。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6日

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1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机构

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在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成立钦州市2022年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市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组长:赖廷耀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罗福勇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田茂群市教育局副局长

谭乃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卢红青市教育局副局长

苏林市教育局副处级干部

王有幸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钟逢发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翁丽明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黄本芸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

姚家文灵山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波浦北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华杰钦南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振光钦北区教育局副局长

韦东文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教育岗主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主任由卢红青兼任,副主任由翁丽明兼任,联系人:黄立成,联系电话:2815565,成员由基教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

职责:

1.组建各考区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考评、监考队伍,并对考评员、监考员进行业务培训。

2.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检查、指导、监督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审批免考、缓考学生。

4.检查、落实本地各考点考场准备情况。

5.根据各校实际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的人数,编排考试日程。

6.统计、录入、汇总考试成绩。

7.对各考区、各学校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

(二)成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

组长:罗福勇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潘广信市教育局党思科科长

成员:简保昌灵山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韦可明浦北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苏春锋钦南区教育局机关纪委书记

何世念钦北区教育局党建办干部

蔡小鹏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教育岗干部

纪检监察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党思科,主任由罗福勇兼任,副主任由潘广信兼任,成员由党思科工作人员组成,具体组织落实考风考纪工作。

职责:对在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风考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三)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卢红青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有幸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员:沈力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翁丽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宋廷南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谢常毅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科长

各考点学校校长、校医

职责:

1.负责应对和处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2.督促各考区、各考点及相关学校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成立巡视组,检查督促各考区、考点贯彻执行相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的政策和规定。分设4个巡视小组

第一组:巡视灵山县

组长:苏林市教育局副处级干部

副组长:沈力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符永光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13217773321)

第二组:巡视浦北县

组长:谭乃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本芸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

联络员:唐世宇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18007777167)

第三组:巡视钦南区和钦州港区

组长:卢红青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翁丽明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联络员:张云轩市教育局基教科干部(13877796760)

第四组:巡视钦北区和市直考区

组长:田茂群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庆彪市教育局人教科科长

联络员:李建华市教育局基教科干部(13557076856)

职责:

1.对各考区、考点的考试组织及实施工作、考场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督促检查各县(区)根据以上机构设置成立领导与工作机构,落实本县(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三、考试项目、计分方法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项目

第一类:跑——50米跑或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第二类:跳——立定跳远。

第三类:投——原地正面掷实心球(2kg)。

采用2+1(2项必考+1项选考)办法,必考项目为立定跳远、原地正面掷实心球;选考项目为50米跑或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从中选一项。

(二)计分方法

每个项目满分为20分,共计60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总成绩等级。

(三)考试方式

由市或县(区)教育局组织考评人员到所辖考点统一考试,各县(区)和市直中学均采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的电子测试设备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6月初,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考区自行确定,但必须在6月2日前完成考试。各县(区)教育局于5月18日前将本考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方案及本考区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考试地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各考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分片集中设置考点,也可以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但必须统一安排考试。

五、关于免考、缓考、缺考等有关规定

(一)免考与缓考

1.考生考前因病、受伤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或不能参加某一单项考试的,应在考前由本人提出申请,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的证明,填写《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试申请表》,由学校签具意见,经县(区)教育局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免予考试或免予某一单项考试。免予考试的,以及格分(即36分)计入升学总分;免予某一单项考试的,该单项以及格分(即12分)计入总成绩。

2.考生因先天性疾病或肢残、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免修体育课的,在考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的证明(明显肢残的考生可凭残疾证),并在考试前进行面检,填写《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县(区)教育局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对不能参加考试的以总分70%分值(即42分)计入升学总分。

3.凡申请免考的学生,学校须在考前3天张榜公示免考名单。

4.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以及特殊时期的女生,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填写《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学校核准后,报由所辖考区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补考。如届时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考,填写《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试申请表》,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缺考

无故缺考或考试时放弃某项考试的考生,不予补考,该项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工作实施要求

(一)考区和考场的设置及要求

1.全市设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片区、市直六个考区。

2.各考区设立领导小组、考评小组(设考评长1人、副考评长1人、考评员若干人)开展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

3.各考区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考生所有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项目必须在半天内完成,全市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必须在6月2日前完成。

5.考点的选定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利于封闭和学生就近考试为原则。

6.各考区考评小组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安保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是否符合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设置要求,决定可否设置考点。

7.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由考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考试时间,通知监考人员及有关学校,并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办公室备案。

8.各考区要与市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考点的规定及要求

1.各考点要设置正、副主考各一人,主考由考点学校的校长担任,副主考由考点学校的副校长担任,配合考评小组实施本考点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

2.各考点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考评员、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3.各学校要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各考点在学校门口悬挂横额,横额上书写“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XX学校考点”,并张贴有关考试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点内要设医务点,并配备具有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医务人员。考点提前准备考试期间所需的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等日常防疫物资。涉考人员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考试期间,各考点配备卫生消杀 人员对考生使用过的器材进行消毒,并设置临时健康观察点,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器具在考点待命。

5.考点要科学设置入场线路,涉考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要设置引导线、“一米线”,做好人员疏导分流,避免人流拥挤。考点入口要设置体温检测防控点、健康观察点,派专门人员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联查。

6.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考点为单位,切实保障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等恶性事件,以保证考试平稳顺利实施;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的考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即时按照《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7.考点实行封闭,除当场次考生、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评区。

(三)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如下工作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的宣传工作,指导学生考试期间做好疫情防控、防暑降温等个人防护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3.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4.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考试,并提前做好分组、分道、分项等工作,各校必须由一名分管校长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

5.参加考试前,各校自行打印彩色准考证发放给学生。

6.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要派出校领导、教师和医疗人员按时组织学生赴考。特别注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四)考生须知

1.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凡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3.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试前,考生要校对自己的报名号;考试时,听从监考人员分组检录列队进场,遵守考试规则。

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经监考人员检录后带领进场考试;考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每个项目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考评员或考试仪器读报的成绩,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考评员反映。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

8.考试完毕必须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员查问成绩。

9.有礼貌,尊重监考员、考评员,服从裁判。

10.如发现监考员、考评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

11.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不足21天的、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返钦来钦不足14天的、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钦来钦不足7天的,须按规定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未完成以上规定的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2.非本市校内考生,需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五)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1.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

各考区监考员、考评员由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统一选调,组成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监考员必须是在编在职的教师,考评员必须是在编在职的体育教师。

2.监考员、考评员的职责。

(1)监考员、考评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熟悉考试操作程序,认真学习评分标准,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2)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4)考试前考评小组要向考生宣布有关考试事项和要求。监考员、考评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5)监考员、考评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工作期间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6)监考员在开考前20分钟开始检录,并对缺考、缓考考生进行登记,带领考生到指定的项目考点,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7)监考员、考评员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8)每个项目考试完成后,由监考员或随队教师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9)如果进行人工测试,记录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考评员应会同该项目的另一位考评员、考评组长用红色笔予以更正,并签上姓名。

(10)各考点每场(半天为一场)考试完毕后,各考点要将测试数据导出后,分别存入两个U盘,一个由技术人员保管,一个由纪检监察人员保管,并按规定进行保密。

七、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规则、方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八、考试成绩公示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成绩公示

考生的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各考点按照《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登记记录表》(附件4)的格式公示3天。

(二)材料报送

1.考生的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考区统一组织汇总报送,汇总成绩电子版要备份两个U盘,其中一份由各考区存档,另一份必须装入试卷袋密封(贴上封条、填写有关标签)连同汇总成绩纸质版《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评分记录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教育局,成绩上报后,不得更改。

2.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总结工作,形成报告上报市教育局。

上述材料于6月18日前上交到市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基教科)。

九、纪律要求

(一)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工作人员、监考员、考评员违纪行为,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各考区要严格把好监考纪律关,市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考区考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或复查,一经发现问题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员、考评员即给予警告或撤换。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应急处置

按《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见附件6)处置。

十一、其他

各县(区)教育局要将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方案报本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进行,如因疫情影响确需调整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的,我局将另行通知。各考区、各初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要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谋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考试,要做好考风考纪监察工作,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2022年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

1.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规则、方法及评分标准

2.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免试申请表和汇总表

3.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缓考申请表和汇总表

4.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登记记录表

5.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评分记录汇总表

6.2022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广西钦州中考时间2023年具体时间是几月几号 6月24号至27号 2022年广西钦州市中考英语真题及答案 2022年广西钦州中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网址:http://jyj.qinzhou.gov.cn 关于划定广西钦州市2022年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成绩条件的通知 广西钦州市知行高级中学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2年广西钦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的通知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