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少数民族政策(考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怎么申请)

2024-03-16 07:15:01

考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怎么申请介绍如下:

1、考研走少数民族政策,有个政策名为少数民族骨干招生计划,汉族学生也能参与这个招生计划,但是有部分条件限定:招生专业偏向理工类以及应用型研究生。有的是定向招生,定向培养以及定向就业,不能违约。

2、走这个政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要先在高校培训基地培训一年。培训基地通常在北京,不在你报考的高校。达到复试录取分数线,以及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能够不用培训,直接开启硕士阶段的学习。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要缴纳的住宿费,以及学费,还有生活费等,按照招生机构以及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缴纳。如果是定向培养以及定向就业的学生,住宿费以及学费由定向公司缴纳。

4、录取原则方面。国家每年都下发这个计划,每个学校针对各个省份,有招生人数的限制。如果这个计划在你所在的省份没有招生计划,那么不能报这个学校。

5、这个计划是在高校普招之外的,例如一个学校一个专业招生十人,是指普招十人。如果报考了这个计划,走少数民族政策,也能被录取。

少数民族政策有两种,一种是双少生,一种是骨干,骨干要专门报考,如果你没有报,无论你考多少分都没有办法念;

另一种是双少生,这个要求有两种,一种是应届的,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一种是非应届的,必须是少数民族在少数民族地区在职工作,而且在报考的时候出了填写民族成分还需要选择委培或者定向,不可以选择自筹经费,否则等同于普通考生。

扩展资料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考研”或“统考”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

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均采用相同考试科目和同等分数线选拔录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考研要求如下:

1、需要考生满足条件

报考地处二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招生单位目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些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此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能否进入复试,其成绩要求由教育部指定,但是在毕业后,需要按照事前的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3、调剂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如下: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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