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考试(一级消防辽宁盘锦考试地点)

2024-04-21 00:28:41

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辽宁省盘锦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在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都有考试地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准考证打印,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参加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下发考试计划,人事考试中心会公布具体考试时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考试地点: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

2、盘锦市大洼区田家学校考场:盘锦市大洼区学府南街与锦江路交叉口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情况监测,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1)。

3.考生须持开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8:30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为方便考生,盘锦校区将于12月23日在E02大学生活动中心提供集中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具体安排由驻校区各学院、分院通知执行。(二)入场检查1.开考前40分钟入场,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须出示本人: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6)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或更换设备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学校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3.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4.考生对参加考试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关于防疫要求的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看《辽宁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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