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考试中心(国家卫生资格考试)

2024-03-16 04:33:42

A.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国家承认。

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适用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1)国家卫生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考试不开考。

B.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职业医师考试区别是什么

1. 这个职业应该是执业才对,两个区别还是很大的。

2. 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助理医师为医士(初级),执业医师为医师(初级)。本科专业,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大专学历只能先考助理医师,再考医师。

3.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不再进行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所以对于执业医师来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并通过,就等于是初级职称了。等晋升中级职称的时候,在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同地区政策不一样,有的会要求英语和计算机资格考试,以当地实际为准。

C.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有哪些

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的初级资格证书(含士级、师级)和中级资格证书。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3)国家卫生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D.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①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内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容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②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E. 全国统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什么时候报名

2020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了!!

2020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2月24日-1月31日

(友情提醒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IE8.0-10.0)!!!

当前位置:首页>>全科医学?主治医师

资料就在勤而获学习网(//qrh.100xuexi)--点击医学类

F. 关于卫生资格考试

中专取得检验士满五年可以报检验师,如果你已经本科毕业的,可以以本科的学历考,取得检验士一年后就可以考了,具体看当地发的文件,不同地区规定不一样

G. 卫生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有什么区别

一、考试性质不同

1、卫生资格考试:是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简称,简称卫生资格考试,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2、执业医师考试: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二、适用人员不同

1、卫生资格考试: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执业医师考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三、考试内容不同

1、卫生资格考试: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执业医师考试:临床、口腔、公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H.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介绍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六月中旬举行。

国家医学考试网: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介绍

卫生资格考试一般零点开始报名。

2023年12月1日-14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15日各考点、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2024年1月2日前各考点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1月3日至23日,各省辖市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审核结束后不再允许更改考试专业和科目。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专业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分别负责西医和中医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下旬举行。

注意事项:

1、务必由考生本人进行注册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点击“注册”后信息将无法自行修改,请认真核对填写内容。

2、填写姓名时,如包含生僻字或“·”,请点击“生僻字输入”按钮,从列表中选择对应的生僻字。如在列表中未找到所需生僻字,请使用拼音代替。

3、注册成功后呢,考生们应该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密码找回问题、答案,它们是找回密码操作的唯一途径。

考试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六月中旬举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3个科目采用笔答方式进行,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不具备人机对话考试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笔答方式进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各地提供人机对话考试的试题,该科目考试应在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完成。

 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题量为100题,全部为多选题,题型有A1、A2、A3、A4、B1和X型题。

 二、命题、组卷要求与注意事项

 1、命制试题时一定要考虑考试的目的、性质、要求和考试对象。初级、中级职称的要求和难度应有一定的差别。考试的标准要考虑全国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基层医院考生的实际水平和要求,不应以某类或每级医院的水平,如教学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的水平,作为卫生技术资格考试的标准。

 2、由于国家及格线为每科目均须达到60分,请注意试卷总体难度不能太高。请各专业委员会根据2002年考试结果和试题统计分析资料,认真研究和确定2003年试卷的总体难度。

 3、同一专业之间的亚专业,如内科学中的呼吸、循环、血液等的难度要基本相同;四个科目之间的难度也要基本平衡,特别是基础知识不能太难。

 4、亚专业各个科目的题型比例应基本相同。X型题可以不选用;如果选用则每科目不能超过10%,即10题。

 5、X型题的5个备选答案不能都是正确答案,并且要有提示。如某X型题的正确答案有2个,在题干的后面要加上这样一句话:……(在5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正确答案)。

 6、正确答案要随机排列,不能连续出现在相同位置,不能过多地集中在某一位置,也不能出现有规律的循环排列。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四、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滚动管理的说明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自2003年度起已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据国人厅发[2004]109号文件)

 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 A2、 A3、 A4、 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2006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临床类别增加新内容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临床类别基本操作技能考试项目,从2006年起增加外科缝合、打结的考试内容。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介绍

 一、考试性质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性质: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国家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了其具备了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资格。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目的:加强对执业药师职业的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药师执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以保证药品和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三、考试时间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为150分钟。

 四、考试方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方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采用笔试、闭卷考试形式。试题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在固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纸上,无需作解释和论述。

 五、考试科目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六、考试要求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要求: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试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记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 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 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护士执业考试与初级资格考试并轨

 从2003年起,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轨。参加2003年度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合格者,在取得人事部、卫生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时,也取得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准入资格。

 从2003年起,凡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以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从2003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其报考专业的全部科目的考试亦可以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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